竞价组织单位: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6-04-11 00:00:00 竞价详情
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码 | 鲁UL3912 | 车辆类型 | 中型普通客车 | 厂牌型号 | 金旅牌XML6601J88 |
初登日期 | 2015.08.25 | 出厂日期 | 2015.05.15 | 年检有效期 | 2025.08 |
使用性质 | 非运营 | 环保标准 | 国四 | 燃油种类 | 柴油 |
交强保险 | 在保 | 商业保险 | 暂无 | 车辆购置税 | |
车船使用税 | 已缴纳 | 处置方式 | 网络拍卖 |
竞买须知
一、本标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拍卖和交接,委托人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人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二、意向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如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三、落户地不限,意向竞买人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过户需在资产占有方当地完成,如成交后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四、意向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人的保证金将全额不计利息返还。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五、意向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委托人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六、买受人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2%的拍卖佣金一次性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七、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在资产占有方当地车管所预约时间内办理车辆过户迁出手续并完成车辆移交,买受人应同时将成交确认书,过户变更后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复印件交予委托人、拍卖人。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标的车辆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标的车辆移交前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委托人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车辆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委托人便不负责标的车辆的保管。
九、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及委托人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如车辆年检期限已过,成交后买受人办理年检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为车辆无法过户,买受人已支付的年检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标的车辆为现产权所有人于2019年购置的二手车辆。
竞买规则
一、该车辆成交后竞买人必须与车辆落户人保持一致,否则无法办理车辆过户按照买受人违约处理。竞买人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质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
二、除公告期间已公示的信息外,其他如车辆能否过户、能否外迁、环保标准、是否存在违章、是否存在保险过期、脱检、证件是否齐全、发动机号与车架号确认等与车辆相关的情况及相应一切瑕疵,竞买人应在出价前自行向委托人以及当地车管部门了解清楚。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上述相关车辆全部情况及瑕疵,并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承担由于车辆瑕疵所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与法律后果。
三、拍卖人不对车辆瑕疵做任何保证,图片仅供参考,以车辆实体现状为准,买受人须现场看车,并自行到当地车管部门查询了解车辆相关信息及过户等相应政策规定。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车或要求退还已付的交易价款。
四、办理车辆权属变更手续时,需要补缴的车辆检验费、车船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及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转让车辆存放地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锦宏东路74号,咨询、看车及申领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请联系:李经理;联系电话:13911303698。
六、与拍卖人提前预约,按规定时间统一参加现场预展,规定时间外不予接待。
七、如车辆成交后年检、保险过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该车不提供商业险,自行办理。